在实变函数中,Levi定理,又名Levi单调收敛定理,是说非负可测函数的求极限和积分运算可以交换顺序。具体表述如下:
设
和
都是可测集D上的非负可测函数,而且对几乎所有的
,
单调增加收敛于
,则![]()
在周性伟编著的《实变函数》一书中,上述定理的证明思想如下:由于非负可测函数的Lebesgue积分是由单调增加的非负简单函数列的积分的极限来定义的,所以对每一个
,都用一列单增非负简单函数列来逼近,设为
。然后,按下图所示的方式构造一个新的函数列
:

即令
![]()
这样得到
具有两个重要的性质:
(1)
单调增加
(2)![]()
在第(2)条性质中,我们先令
,再令
便可得到
的极限即为
,又根据第(1)条性质,
的积分可以用
的积分的极限来定义。
这个证明颇具启发性,它的关键在于非负简单函数列
的构造。其实,
的构造方法并不是唯一的,只要构造出的函数列满足上述两条性质便可。在这里,我们采用如下图所示的构造方式(是否似曾相识?还记得上篇博客中“至多可数个可数集的并是可数集”的证明方法吗?):

证明:
,设
的积分由单调增加的非负简单函数列
定义。现令
![]()
![]()
…
![]()
则
为非负简单函数,且满足
(1)
单调增加
(2) ![]()
由(2),得
(3) ![]()
在(2),(3)中,令
(则
),得到
(4)![]()
(5) ![]()
在(4),(5)中,令
,得
![]()
![]()
则
![]()
参考资料:周性伟,《实变函数》,科学出版社

















